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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寶豐4月24日電 (記者 關濤 師紅壘)今年3月20日,河南省寶豐縣煤業有限公司礦井發現人體屍塊,案發後警方排除他殺可能,“如何自殺後再身首異處”一度成為網絡熱議焦點。4月24日,寶豐縣公安局發佈消息稱,經過屍檢分析,死者損傷多且極其嚴重,以人力、工具不能致,損傷特點符合髙墜過程中空中障礙物所致損傷,應為自殺。
  3月20日,寶豐縣公安局接到報警,稱寶豐縣煤業有限公司礦井發現人體屍塊。警方經過連日來的調查取證,確認死者為寶豐縣前營鄉關帝廟村村民李某某(男,60歲),併排除他殺可能。
  結果一齣,立即在網絡上引來一片奚落之聲,“如何自殺後再身首異處”成為網民質疑的焦點。在距警方初步排除他殺數日後,刑偵部門又經連日來的現場勘查和屍檢,認為李某某的屍體損傷特點符合髙墜過程中空中障礙物所致損傷。
  經調查,3月20日早5時45分,李某某以採煤樣為由,乘坐出租車到寶豐縣煤業有限公司礦區,下車時支付100元車費,並讓出租車司機在外等候。隨後,李某某一人下車進入礦區。(在此之前,李某某於3月18日兩次以採煤樣為由乘坐該出租車到該煤業公司,第一次進入礦區時便被礦方人員告知沒有原煤)。該礦井口上方(路徑口兩米左右的直線高度,工作室背對井口)出煤工張某發現李某某在井口附近轉悠,便提出警告,並求其趕快離開。看到李某某轉身向礦區大門方向走去,張某便轉身繼續工作。大約5分鐘後張某在礦井升上來的運煤罐中發現人體屍塊(煤罐由井底升至井口時間約為2分鐘)。期間,除李某某以外,沒有其他人員在此經過或停留。
  事發地系該礦主井(豎井),深度達340米,井壁東側為鐵質逃生梯,京內併排固定有兩個上下運煤的煤罐,每罐四角分別用四根鋼絲繩固定,井口四周有鋼筋護欄,護欄門用鐵絲纏繞,事發後發現鐵絲被人為去掉。
  經過屍檢分析,死者損傷多且極其嚴重,以人力、工具不能致,損傷特點符合髙墜過程中空中障礙物所致損傷。
  綜合現場勘查結果,走訪取證,並綜合河南省公安廳、平頂山市局專案組複查意見,目前,排除死者李某某他殺的可能,應為自殺。
  據警方調查,死者李某某與該煤業有限公司無任何債務糾紛及生意往來。對其社會關係調查發現,李某某和多人存在債務關係,所欠債務達30餘萬元,且大多數債務人均在事發前向其頻頻討債,有債權人已向法院提起訴訟,對李某某所欠債務進行強制執行,另有債權人和李某某約定於3月20日10時前清欠債務。(完)
(原標題:男子身首異處死於礦井內 警方經屍檢認定其為自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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